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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2020年鼎屿一路老街巷整治工程(施工)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4       阅读次数:7671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州市三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2020年鼎屿一路老街巷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鼎屿一路老街巷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暂按366万元,具体以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预算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晋安区鼎屿一路老街巷的市政设施整治、立面景观整治、绿化绿地整治、箱柜整治等工程内容的全部施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366万元,最终以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本项目的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2020930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的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6  4 9  00  00 秒至 2020  6    1018 00   00  秒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福建商业大厦10层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623日1430 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福建商业大厦10层)本项目开标室。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fa-run.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8号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663026,传真: 0591-83630109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福建商业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fa_run@163.com

电话:  0591-87595551/13805090885 ,传真:  0591-87595551

联系人: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办事处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58号 

电话:0591-83663026